太原用友軟件售后服務哪家好:個稅手續費返還申報延期



政策依據
1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第十七條,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,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。
2、百分之二的手續費從2019年開始以每年3月30日作為申報截止日,根據 財行2019[11]號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》,如因“三代”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,未及時提交申請的,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“三代”稅款手續費。
3、但是今年由于疫情的影響,總局特別發文將申報截止時間延長至5月30日:
申報方式
1、填寫申請表:大家可以通過填寫下圖《代扣代繳手續費申請表》進行申請,這也是往年我們在申請手續費返還時所使用的方式
2、退付手續費核對:這是今年的新變化,扣繳義務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(扣繳端)使用“退付手續費核對”功能申請返還
財務處理
【例】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,收到1.06萬元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,公司將這筆返還用于獎勵參與代扣代繳工作的財務人員。
1、收到手續費時:
借:銀行存款 10,600
貸:其他收益 10,000
應交稅費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 600
注:如果企業未執行新準則,將“其他收益”換成“營業外收入” 即可。
2、發放時:
借:管理費用 10,000
貸:應付職工薪酬 10,000
借:應付職工薪酬 10,000